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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状是以契约方式,通过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促使其明确工作目 标,增强责任意识,变被动为主动,化压力为动力,真抓实干,取得实效。 时下,许多单位对那些关系全局或者涉及国策、落实难度很大的工作,都与有关人 员签订责任状,以推动工作的开展。 遗憾的是,有些单位的责任状,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大有变味、走样、弄虚作假之 嫌。一些上级主管部门缺乏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视责任状为万能灵药,不分主次,不 分轻、重、缓、急,甚至连鸡毛蒜皮之类的事也兴师动众地签订责任状,将责任状引入 误区。有些显然是做不到的事,只能靠弄虚作假来蒙骗。这样的责任状,明摆着是徒有 形式,无法落实,仅仅是一张空头支票。 不分大事小事,事事都签责任状,反而等于事事不重要,真正重要的工作也就难以 引起重视。而且,事无巨细地签订责任状,也实在是为难基层领导,他们的精力有限, 不可能面面俱到,工作总要有所侧重。再者,事事责任状,层层压指标,这种带有行政 命令色彩的做法,也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 笔者认为,要使责任状真正名副其实,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清工作的难易程 度,尽量少签责任状。同时,签订责任状后一定要履行,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据责任状进 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对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唯有这样,才能还责任状以本来 面目。(杨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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