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修订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
二、通过成立公司独立董事会委员会。
三、通过聘任博大资本国际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会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
四、通过修订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公告与股东通函草稿的内容。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28日上午召开2005年第二次特别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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